做品牌,用心才能打動人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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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行銷三要素

品牌行銷三要素

「我經營的是微型企業,在這波景氣中,人才難找、網路發達,業績全靠關係,品牌經營不易。我該如何走下一步,為品牌找到出路?」

文:陳炫良(Jet Chen)

這是來自一位台灣自有品牌總經理與我的對談開場白。

我:「總經理,您如何經營品牌?」
總經理:「這很簡單,就是先有產品,然後找業務人員來銷售。」

我:「你認為品牌不好經營的原因?」
總經理說:「好的人才不好找,加上電商的威脅,讓營運每況愈下。」

我:「產品主要是賣給誰?」
總經理:「保養大家都有需要,怎麼還問要賣給誰?」

每當聽到這樣的回應,我都會問經營者:「你是要做品牌還是只想要一個商標?」

品牌與商標兩者差別是哪裡?在消費行為中,通常顧客是對品牌買單。如同大家耳熟能詳的LV(Louis Vuitton),我們是對LV這個字買單,還是對它的功能款式買單?

答案是80%顧客是對LV這個字買單,因為LV代表品質、品味及有價值,讓我們用來犒賞自己或送給朋友。然而,少了這些要素,也許就只是個普通的商標。

品牌力是由身為顧客的我們自己親自使用後或好友推薦,進而對品牌產生信任,並讓我們對品牌不自覺產生偏好,這也就是品牌與商標的不同之處。

一個消費者心中的優質品牌,我認為需有具備下列三個條件:

1. 產品用心
品牌在擬定商品開發時一定要有明確的目標族群(Target audience; TA),也就是品牌的定位。釐清商品要賣的對象是誰,以及目標族群為什麼要買。

2. 價值有心
當產品淪為價格戰時,價格低的產品,消費者不見得會購買。因為他還會再找比你更便宜的。當產品建立品牌價值後,透過品牌附加價值與生活型態做連結,傳遞給潛在消費者進而願意對品牌買單。

3. 品質放心
目標群族對品牌產生信任好感度,一定會主動推薦給身邊好友,因此成為品牌的忠實顧客。

在這網路資訊發達的時代,品牌商如果只是一味找業務來推廣商品,不用心在品牌經營,當業務人脈用盡時也就宣告品牌的結束。

身為品牌經營者,與其花時間找人才,更應該優先投入在目標族群的需求探討,將需求力轉換為產品力,進而找到品牌與消費者的甜蜜點。

品牌行銷,不是雇用業務員銷售一個有商標的產品,而是當消費者有購買需求時,你的產品能進入消費者心中的願望清單。

陳炫良Jet Chen

文: 陳炫良(Jet Chen)
微型創業實戰家 / 跨域行銷規畫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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