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育宏:不要只用「能力」做事,你應該用「潛力」做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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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發自我潛能

激發自我潛能

用「能力」做事是天經地義、人之常情,但是也容易成為原地踏步的人;唯有用「潛力」做事,願意挑戰自己還不能完全勝任的工作,才會不斷進步成長、超越自我。

文:吳育宏(行銷專家)

若是我們回想從小到大的成長軌跡,那些帶著苦澀甚至痛苦的學習歷程,總是帶來最多的收穫。從第一次騎腳踏車摔得四腳朝天、學習游泳憋氣卻喝了一肚子水,一直到埋首苦讀那些困難的科目,這些事情之所以讓我們嚐盡苦頭,是因為「當下」的我們都無法勝任。正因如此,熬過這些辛苦揮汗的學習路程,我們才會增長新的知識、增加新的技能。

場景換到辦公室,大部分員工都用「能力」在工作,會挑戰自己用「潛力」工作的算是稀有動物。於是一般人累積越久的年資,只增加對既有工作的熟練度。但是因為能力停滯不前,無法處理更複雜的事務,自然也無法更上層樓承擔更大的責任。

但是當我們用不一樣的思維看待「無法勝任的工作」,會發現它可能是難能可貴的機會。不管這一份艱難的苦差事,是因為老闆指派分配,或者自告奮勇爭取而來,只要肯全力以赴就會有所收穫。

若是工作被順利完成,那當然是最大的鼓勵,代表我們把「潛力」轉換成「能力」,成為更好的人。若是這份困難的工作沒有被我們完成,也不必感到自責或懊惱,畢竟它原本就不被看好。反倒是「明知不可為而為」的勇氣和鬥志,會贏得旁人真正的尊敬。

建立這樣的心態之後,挑戰自己潛力就變成「最安全的冒險」,因為它根本沒有「輸」的選項!反倒是固守原有能力,對新領域、新挑戰總是感到卻步的人,看似留在不會失敗的舒適圈,實際上是落入不進則退的陷阱裡面。

有一次我的團隊準備向一個新的客戶提案,那是一個過去我們瞭解甚少的產業。我分別詢問兩位業務人員的看法,得到完全不同的答案。

A表示,這絕對不是我們有「能力」去接觸的客戶,因為公司還沒有在該領域成功的案例;B卻說,他在這個客戶身上看到無窮的「潛力」,更是我們建立第一個指標性案例的絕佳機會。

能力和潛力,實在是兩個有趣的名詞。當你習慣把哪一個掛在嘴邊、放在心裡,它就會不知不覺的造成影響。

一個負面,一個正面,選擇權在我們手上。

吳育宏的個人著作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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